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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示例

taxcut 税捷
2024-08-26

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示例

合伙人分配比例如何填写,笔者已就这个话题写了四篇文章,分别是《投资者薪资税务处理》、《合伙企业亏损怎么弥补》、《个人合伙人亏损,申报表如何填?》和《合伙人分配比例如何填?》,但还是不断有网友对这个话题提出新问题。


下面是合伙人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示例,文章首先介绍通行作法,然后介绍合理作法,希望有助于大家加深合伙人分配比例这个知识点的理解。



事实:2019年初,张三出资3000万元,李四出资3000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约定分红比例50/50。


2019年度,合伙企业发生如下业务:(1)取得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200万元;(2)取得转让股权收入5000万元,股权成本3000万元;(3)其他成本费用及税费支出200万元;(4)取得政府奖励收入50万元;(5)张三在企业支取工资8万元;(6)业务招待费超支2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2019年度,合伙人张三发生以下业务:(1)201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缴纳4.4万元;(2)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3)无综合所得。


问:(1) 2019年度,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是多少?(2)2019年度,张三经营所得是多少?(3)2019年末,张三外部计税基础是多少?


分析:


通行作法: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的计算逻辑是先计算出会计利润,然后通过纳税调整求出合伙企业层面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合伙人分配比例,求出合伙人层面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计算逻辑与企业所得税下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如出一辙。按照上述B表逻辑,得出如下计算结果。为简化表述,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税所得通换使用。


项目
合计
张三
合伙企业所得:


股权转让收入
5000

股权转让成本
-3000

股权转让收益
2000

投资收益
200

营业外收入
50

合计
2250

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人工资
-8

超支业务招待费
-20

其他费用
-172

合计
-200

净所得
2050

股息所得
200

经营所得
1850

纳税调增
28

业务招待费
20

合伙人工资
8

纳税调减


纳税调整后金额
1878

分配比例
50%
939
合伙人扣除:


投资者减除费用

-6
专项扣除

-4.4
专项附加扣除

-3.6
其他减除项目


合计

-14
合伙人应税所得

925
税率

35%
速算扣除数

6.55
合伙人应纳税额

317.2

按照通行作法计算,2019年度,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是1878万元,张三划分份额是939万元。通行作法下的计算过程,无法直接求出张三2019年末外部计税基础。


合理作法:

B表第40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对于合伙企业所得税原理了解不多的人来说,不会觉得这个比例的确定是个问题。实际情况是这个比例确定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存在这个比例的。合伙企业所得税有个原则叫税收跟随经济走,这个原则的精神是合伙企业协议决定合伙人经济结果,合伙人经济结果决定合伙人税收结果,这里的税收结果指的就是合伙人应税所得。合伙企业经济结果对合伙人税收结果的影响不是一个简单的比例关系就可以表达出来的。

案例中合伙企业约定张三分红比例是50%,这个分红比例的计算基数应该是合伙企业扣除合伙人工资后的净所得,这个比例约定的是合伙企业经济结果在合伙人之间的划分比例,不是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合伙人之间的划分比例。通行作法把这个比例理解成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划分比例,这是对合伙人约定的分红比例的严重误读和曲解。

如果把分红比例理解成合伙企业经济成果在合伙人之间的划分比例,案例求解步骤:一是计算出合伙企业2019年度净所得;二是通过分红比例计算出张三净所得划分份额;三是通过张三净所得划分份额,计算出张三应税所得;四是通过张三应税所得,计算出张三应纳税额。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合伙人出资后,合伙企业资产负债表如下:

项目
计税基础
资产
6000
权益:

张三
3000
李四
3000
合计
6000


2019年度,合伙企业净所得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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